http://www.sznews.com 2009-07-02 08:4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小区雨水利用践行低冲击理论
低冲击开发理念应用于城市规划,最受关注也最具可实施性的领域是雨洪利用,在这一方面,深圳市规划工作者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除了光明新区雨洪利用规划之外,《深圳市居住小区雨水综合利用规划指引》也是值得一提的例子,这项规划,不仅是低冲击模式在城市规划中的一个成功的微观运用,也为深圳市小区的雨水综合利用提出一条探索性的新路。
雨水利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减轻城市洪涝灾害的重要途径,通过进行低冲击开发模式的雨洪利用,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洪峰流量,延缓洪峰时间,更可以增加透水地面,减少热岛效应,增加水资源量,并有效控制面源污染。而居住小区雨水利用是雨水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利用潜力、方式、途径、市场推动力等各方面来说,都有很大的优势和发展空间。
雨水利用可以分为收集利用、雨水入渗、调蓄排放三种方式,雨水综合利用是指因地制宜地选择雨水利用方式,可以是以上三种模式之一,也可以是几种模式的组合,达到回用与渗透相结合、利用与污染控制相结合、利用与景观、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等目的。
根据《深圳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至2020年,深圳市居住用地将达到220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居住用地约14平方公里,由存量建设用地的改造更新提供新增居住用地约13平方公里。按综合径流系数0.56估算,居住用地径流总量约2.25亿立方米/年;其中新增居住用地径流总量约0.28亿立方米/年。按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1100万,人均用水指标200L/人/天计算,则生活需水量为8.0亿立方米/年,若雨水利用率为40%,则可替代约1/8的居住小区生活用水,可见小区雨洪利用的潜力是相当可观的。
《深圳市居住小区雨水综合利用规划指引》提出,到2020年末,深圳中心城区里居住小区建雨水利用设施比例将达到50%。对于新建居住小区,将强制进行雨水利用,强制绿地下凹和透水地面,规定强制执行的雨水利用目标,要求小区建设区域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不得超过0.4,或设置一定容积的调蓄设施,使得建设前后外排流量峰值和外排雨水总量不增加。对于已建成居住小区,鼓励进行雨水利用改造,进行小区本身的改建或扩建时,应强制进行雨水利用。对于城中村,鼓励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可行的雨水利用改造,并提出建议执行的雨水利用目标。
此外,对于政府主导新建居住小区应强制实施雨水利用工程,政府主导建成居住小区应逐步强制推行雨水利用工程。对于开发商主导新建居住小区,应强制推行雨水利用,纳入审批程序;开发商主导建成居住小区以鼓励雨水利用政策为主,逐步推动。(记者 董超文 通讯员 王海江 )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申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