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7-02 07:5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丈夫抛下六个月大的女儿走了
今年27岁的洪宝时是南京一家羊毛衫厂的检验员,在6月30日晚上8点20分之前,她还是个幸福的妻子,家中还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女儿嗷嗷待哺。6月30日晚上那一瞬间,夫妻两人一死一伤,阴阳两隔。
洪宝时的病榻旁放满了没有打开的食品,从晚上到第二天白天,小洪滴水未进,饼干、矿泉水、盒饭、水果,什么都不肯吃。只是一个劲地抹着眼泪。
洪宝时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告诉记者,从车祸发生之后,她无时无刻地不在回想着和丈夫董成忠相处的每一个细节:“他是个性格很好的男人,他虽然比我小两岁,但是对我很照顾,生活中处处都让着我。”洪宝时说,丈夫的老家在盱眙马坝,出事之后,她只告诉了自己在安徽老家的亲人,公婆那边还没有通知,害怕他们接受不了。尽管结婚才两年,但是因为小洪和丈夫都在工厂做检验工作,两人朝夕相处,日久生情最终确定了恋爱关系,还在半年前喜得一个千金,万万没想到的是,幸福的一家三口生活才刚刚开始,丈夫遭遇惨祸,撒手人寰。
回忆起事发时的经过,洪宝时的泪水又涌上了眼眶。“我们吃完饭走在路上,突然听见背后有砰砰的响声,回过头就看见车疯了一样冲过来。我下意识想把他拉过来,可是……”
第一名被撞者:“只要他停下车……”
张鹏住在江宁医院脑外科31床,他的胳膊和头都在车祸中被撞伤。怀孕八个月的老婆当时被吓得瘫倒在地,虽然没有受伤,但肯定也受到了惊吓,也不知道对胎儿有没有什么影响。
张鹏是第一个被撞的,他向记者表示,当时这辆肇事车将他撞倒之后,其实事情也不大,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肇事车并没有及时地停车查看,而是迅速地逃离现场。“如果他当时停下车,就不会发生那么多起悲剧了!”
本报记者 裴 睿 焦哲 范晓林
都说不杀不足平民愤但还要证据和法律说话
醉酒驾驶造成5死4伤,肇事者张明宝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罪名呢,他会不会被判死刑,该承担多少金额的赔偿责任?……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一些学者和律师。
第一问会不会判死刑?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和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复友教授都认为,张明宝可能涉嫌的罪名有两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个罪名量刑有天壤之别:交通肇事罪是一个单纯的过失犯罪,有特别恶劣的情节当处三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本案,张明宝究竟会被认定何罪,要结合公安机关侦查搜集到的所有证据加以评判,不能单纯地从一个表面现象来看。区分张明宝的主观心态,是过失还是故意,是分清他涉嫌什么罪名的关键。交通肇事罪要求主观心理状态为过失。也就是说,如果张明宝完全没有想过去撞人,完全是因为酒喝多了,行为失控犯下事,很可能会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果有证据证明张明宝仇视社会,想报复社会,他的行为就是明显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5死4伤的严重后果,很可能被判极刑。如果张明宝本身没有故意撞人的想法,但在撞了第一个人之后,想逃逸,逃逸过程中又撞了其他人,就构成间接故意,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现在案情还不明晰,很多细节尚待警方追查”,张教授说。
来源: 新华报业网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