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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市人事编制业务培训的通知

http://www.sznews.com   2009-06-23 09:38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六、组织管理与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明确责任。为确保培训实效,市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将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市行政机关人事编制干部采取调训方式组织培训,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直接组织实施。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直机关应按照要求,组织本区、本系统人事编制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有关培训机构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人事编制业务培训的实施和教学管理工作,并提供师资、教材等方面的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考核。今年,市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将依托人事编制电子政务平台,实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干部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确保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事编制工作的人员3年内全部通过培训,新到岗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三)进一步整合资源,增进实效。为确保人事编制业务培训取得实效,市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将综合运用境内外优质培训资源,进一步推动培训项目市场化运作,打造社会化培训网络;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优质师资库;着手组织编写《人事编制业务流程手册》等辅导材料,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深圳市人事编制业务培训安排表

2.2009年深圳市人事编制业务培训报名表

深圳市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 深圳市人事局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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