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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跻身全国性金融中心

http://www.sznews.com   2009-06-17 07:39  深圳新闻网    【字号:  

  今后每年将定期发布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院长樊纲称,此次推出“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不仅仅是为了比较中国几个城市的金融发展状况,而且是想通过这一研究,便于各个城市相互寻找差距,以推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张建森表示,“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今后每年将定期发布一期。在样本城市选择上将加以改进,例如增加一些经济量较大,且有金融中心建设明确意向的城市,如苏州、无锡等。

  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分三级

  (据“中国金融中心指数”)

  1

  第一级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中心):上海、北京和深圳

  2

  第二级金融中心(核心区域金融中心):广州、杭州、大连、宁波、南京、天津

  3

  第三级金融中心(次级区域金融中心):沈阳、西安、武汉、郑州、成都、厦门、长沙、福州、济南、昆明、青岛、重庆、石家庄、哈尔滨、长春

    (记者 朱丽华 洪宾)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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