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6-17 07:3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今后每年将定期发布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院长樊纲称,此次推出“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不仅仅是为了比较中国几个城市的金融发展状况,而且是想通过这一研究,便于各个城市相互寻找差距,以推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张建森表示,“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今后每年将定期发布一期。在样本城市选择上将加以改进,例如增加一些经济量较大,且有金融中心建设明确意向的城市,如苏州、无锡等。
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分三级
(据“中国金融中心指数”)
1
第一级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中心):上海、北京和深圳
2
第二级金融中心(核心区域金融中心):广州、杭州、大连、宁波、南京、天津
3
第三级金融中心(次级区域金融中心):沈阳、西安、武汉、郑州、成都、厦门、长沙、福州、济南、昆明、青岛、重庆、石家庄、哈尔滨、长春
(记者 朱丽华 洪宾)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