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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脑没付款?同学电脑被扣下

http://www.sznews.com   2009-06-15 08:32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双方寻找杜某均未果

  杜某做出了让大学同学“背黑锅”的事情?刘先生介绍,他跟杜某上学的时候就不太了解,之后也没什么联系,“她到底有没有交钱、是不是真的没有交钱就拿走了电脑等等问题,可能只有找到她之后才能知道。”

  刘先生的电脑被扣后,他也曾多次联系杜某,但杜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现在已经是长期关机了。记者也试图拨打杜某电话,但一直提示关机。刘先生又联系了几次李某,李某表示他完全不知道杜某没有交钱便拿了别人电脑的情况。

  李某告诉记者,那天杜某确实拿了现金到店里,他还帮杜某数过,但最后不知道她是否交钱。他介绍,杜某以前在上海工作,来到广东不久,现在听说又换了公司,所以根本找不到,QQ也没有上线,手机号也换了。“杜某平时人挺好的,以前还是团委和学生会的干部。”李某说。

  黄店长介绍,事情发生后,根据刘先生提供的QQ号、学校信息等线索,店家也做了许多努力寻找她。最终,他们找到了一个据说是她叔叔的男子,但他表示这事和他无关。

  黄店长介绍,由于他们的工作很繁忙,没有办法像网友那样“人肉搜索”,便不得不采取了扣押刘先生电脑这样最简单的办法“解决问题”。

  律师:店方无权扣留刘先生的电脑

  刘先生表示,“事情拖了这么久,我也可以到店里闹,但我没有这么做,只是想协商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会找媒体反映情况。”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罗武章律师表示,由于刘先生和杜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且分别与卖方发生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对于杜某未付清款项的行为,应由杜某自行负责,和刘先生无关。

  如果杜某事先或事发当时存有窃取电脑的意思,则杜某的行为可能涉嫌盗窃;如果杜某没有窃取电脑的故意,而是店方的疏忽导致杜某非法占有了该电脑,则杜某没有付款而领取电脑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当得利的杜某应向店方支付款项或返还电脑。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店方都无权扣留刘先生的电脑,除非其有证据证明刘先生和杜某具有共同窃取或非法占有电脑的共同意思表示。

  刘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呼吁,他的大学同学杜某能够尽快和商家或自己取得联系,以便查明真相。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编辑: 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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