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6-11 08:4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安装电子眼派交警执勤为何无成效
“直通车”记者查询了解到,早在2002年,市交警局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市区货车限行路线作出调整,其中水库路段,即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路段是全天候禁行大货车和小货车。在其后的多次调整中,水库路段仍然是全天候禁行货车。交警局明文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将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为了解该路段警力配备及“电子眼”监控设备等情况,“直通车”记者昨日以市民身份拨打了122以及罗湖交警大队咨询电话了解情况。
122一名接线人员向“直通车”记者证实该路段确有“电子眼”,并称确已禁行货车多年,但罗湖交警大队也向确有需要通行的货车颁发通行证,具体办证情况不了解。她表示,常会接到该路段堵塞的报警电话,因货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随后“直通车”记者联系到罗湖交警大队,当记者告诉接警员沙湾路水库路段时有货柜车通行的情况时,接警员回答说:“这是违章的,我们会查处。”她还称,水库路段装有“电子眼”,而且也派交警在大望桥附近执勤。但当记者询问为何路面仍有大量货车、泥头车通行,是不是“电子眼”出了问题,查到违章将如何处罚时,该接警员说:“‘电子眼’没有问题,也(通过电子眼)查到过。”其后,她不耐烦地说:“你问这个干什么,罚款从200元到1500元不等,交警会查的。”随即挂断电话。
“在大望桥执勤的不过是两个协管员,我每天从这里经过,清晨7点至8点从来没有见过有交警值勤。”对罗湖交警大队称有交警执勤的说法,梁先生表示怀疑。
禁行令颁布多年为何货车屡禁不止,究竟是交警疏于管理?还是安装的“电子眼”没起作用?“直通车”记者将继续追踪。(记者 罗雪燕)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