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6-03 17:56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回到案发现场后怀疑被害人李某某与胡某某已识破其身份,就与毕某某一起先用麻醉剂将二被害人麻醉,然后将保鲜膜捂住李某某、胡某某脸上,将李某某、胡某某杀害。
最后犯罪嫌疑人焦某某为毁尸灭迹,将白酒、食用油泼在房间的床上,用打火机点燃后离开现场。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回到宿舍睡觉,毕某某则到网吧上网。
案发小区的保安员发现房子燃烧后,赶到现场灭火,并随即报警。二犯罪嫌疑人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归案后,二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焦某某、毕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共同入户以暴力、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抢劫完成后,为灭口而杀死两名被害人;故意引起火灾破坏现场,危害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现已将该案报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申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