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6-03 07:1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甲流疑似或确诊病例考生可在第三人民医院考试,患病考生需填《声明书》

高三学生正积极复习备战高考。晶报首席摄影记者 轩慧/图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召开的深圳市2009年高考中考准备工作会议,分别针对考生与家长、考场学校、有高考任务学校发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指引(下简称为《指引》),明确实施《考生健康报告卡》制度以及患病考生是否参加考试的《声明书》制度。
据会议消息,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同意,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考生,可在指定治疗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里设立试室进行考试。出席会议的副市长唐杰要求要落实考试管理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联动共同为高考负责。
来源: 晶报 编辑: 廖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