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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捅城管“捅”出法理大讨论

http://www.sznews.com   2009-05-21 10:18  深圳新闻网    【字号:  

 

人物简介:杨一平,深圳市第三、四届政协委员,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律师。(照片由杨一平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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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捅城管”事件引发各方热议

弱者施暴力,社会就该原谅?

日前,“宝安小贩刀捅城管”事件在社会上广受关注,引起了各界人士的热议。记者通过搜索相关网站论坛发现,不少网民对事件的评价过于偏颇,有些不理性网民甚至把帅建华捧为“英雄”。当然,多数网民都认为,帅建华刀捅城管性质恶劣。

深圳市知名律师、市政协委员杨一平近日在其博客上就此事发表了看法。杨一平表示,在不当的舆论导向面前,在那些既缺乏调查研究且又不负责任的所谓专家学者的错误论调面前,帅建华所代表的不法摊贩们的心理开始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他认为,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法律、需要秩序、需要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城管执法不但是一种管理,更是一种服务,是为那些千千万万守法市民的服务。杨一平的博客刚发表,就立即引来了网民的跟帖。昨日,记者采访了杨一平。

与此同时,宝安区城管局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表示,将以此事件为教训,在坚持刚性执法的同时,加大柔性管理和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杨一平:把“刀捅城管”当作正义之举实不该

宝安日报:网上不少舆论为帅建华推脱,有人甚至把他称作“英雄”,您对此怎么看?

杨一平:把一个行凶伤人的不法摊贩称之为“英雄”,是一件非常荒谬而又十分可悲的现象,说明在个别人的心中,缺乏最起码的法律意识和社会意识。我不相信这类奇谈怪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意识,更不相信这种阴暗心理会有任何市场。如果连最起码的正义和是非都搞不清楚的话,那说明他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出了问题。

宝安日报:城管和不法商贩被人喻为猫和老鼠,两者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我们的城市管理能否有更好的举措避免此类惨剧的再次发生?

杨一平:城管执法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职权管理城市市容及法规赋予他们的各项综合执法事项。因此,只要有人明显违反城市法规,城管执法就必须到位。我们知道,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其保障的是我们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其中也包括我们绝大多数合法商贩的利益。如果城管部门对这些破坏城市法规的现象不闻不问,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那就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就要受到问责。所以,在城管执法与不法商贩之间,是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违法相对人的关系。这种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如警察与违法者的关系一样。比如,我们日常所见的交通警察与交通违章者之间,也同样存在着执法和被执法的问题,但并没有人会说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那种将城管的正当执法与不法商贩的违法抗拒相提并论,是极其错误的。需要指出的是,猫抓老鼠是正常的现象,猫不抓老鼠那才有问题。

当然,城管执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且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野蛮执法和滥用职权。就目前我们深圳发生的两起伤害城管执法人员的案例看,并未发现我们的城管人员有野蛮执法的事实,但仍遭到了不法摊贩的暴力抗法。这两起案例表明,要彻底遏制暴力抗法,切实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恐怕还是要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好这一难题,就目前而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或许是较好的办法。

宝安日报:能否给我们的城管人性化执法一些更好的建议或意见?

杨一平:我始终认为,人民城市人民爱,人民城市人民管。城管执法只是代表市民依法行使管理责任,所以,只有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获得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作为执法人员,首先应当模范地依法办事,绝不允许吃拿卡要或徇私枉法,更不允许滥用职权伤害无辜群众。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昭示城市管理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尤其是要对那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观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纠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我相信,只要植根于群众,全心全意地为市民办事,城管执法工作就一定会取得群众的拥护。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编辑: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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