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5-15 10:3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下一个3年,能否建成法治政府?
关键在执行。“我们建设的,仍是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政府”
在发布“法治指标”同时,深圳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两个目标”:近期目标——再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远期目标——通过不懈努力,达到国际先进城市的法治水平。
这个3年“时间表”,也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真能如期实现吗?
2004年以来,福田区启动全区副处以上干部集中现场学法活动,每年集体旁听一次“民告官”案件。一坚持就是5年。
作为一名来自最基层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福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罗平的基本判断是,这个目标一定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基层。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法治氛围都很好。上面有方针政策,下面就动起来。”
由农村走向城市化的宝安区,法治水平与其他区有一定差距。近年来,这里也加快法治步伐:与全市各区一样,区政府法制科升格为法制办,在政府工作中有了更大权威。该区清理了1993年以来的红头文件,废止65%以上。
宝安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詹文烈说,在这个法治的春天,既有信心,也有担心。信心在于,区里上上下下的法治意识更到位;担心在于,有关监督还未跟上,比如谁来考评,如何考评?敢不敢动真格?
市律协会长李淳也认为,法治政府,不是法治市长,而是整个公务员队伍;不是法制办法治,而是整个政府部门。有的部门似乎没有感觉,没有动作。落实“法治政府指标”还需加大督促力度。
法治政府建设,南山区委书记叶民辉十分看重程序的价值。他说,公开、民主的程序,不能保证最好的结果,至少可以保证“及格”。程序合法,说明政府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同时,“政府与公民要理性对话、理性互动”。
突破就在细节中。许多被访者表示,老百姓不管你的工作报告,要看身边小事、看自身亲历。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监督。既要注重内部制约,也要加强外部监督。
许宗衡认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现在的深圳意味着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提高;对未来的深圳则意味着一种新的文明模式,意味着更大步地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建设法治政府,3年不是终点,而是一个付之行动的承诺、一个坚持不懈的追寻。当然,我们建设的,仍是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政府。”
(人民日报 记者 吴 兢 胡 谋 原载人民日报5月13日)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编辑: 申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