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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伟坚持“操”字不涉侮辱指称 认为法院“先判后审”

http://www.sznews.com   2009-05-14 08:16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因多年上诉失去女友

晶报:有人怀疑你想通过此事炒作?

陈书伟:我出来后发现网上对这件事讨论很激烈。骂我不懂法的人其实是善良人,只是可能不了解事情的经过。我不会傻到为了“名声”,愿被关进拘留所。就因我多年上诉,我女友已离我而去,说“没人愿跟一个天天上诉的人生活在一起”。

望法律空白点引发思考

晶报:今后你有什么打算?

陈书伟:我希望自己能彻底平反,以免影响我以后包括出国等问题。另外,期待社会能思考下列问题:

第一,我只是个因诉权而痴战的公民,希望法院不要再造出第二个,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认真对待民众的投诉。

我也渴望目前法律上的一些空白能引起大家的思考,也不枉我被拘留15天,也希望有法律界人士帮我解答:诉状应如何写,禁止写什么?何种情况下法院能采用拘留?司法拘留是否与治安拘留一样,被拘留人员有会见、通信等权利?司法拘留如何像《治安处罚法》一样明细拘留天数?司法拘留要不要像治安拘留一样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或单位?司法拘留是否可以申诉?被拘留人不服拘留复议后是否可以再申诉?如何申诉?有什么救济途径?检察机关等部门是否可以监督生效的司法拘留决定?

我肯定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良民’,但我一直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事。”

——陈书伟

(记者 陈晓航 王志明/文、图 )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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