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5-07 09:27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下午,西乡一家市场摊档前不时飘出肉香,一些买菜的市民为此驻足并应摊主之邀上前免费品汤。与其他摊档不同的是,这家商铺叫卖的是野猪肉。
接到市民报料后,记者前往调查。在宝安大道,记者远远就望见“野猪肉专卖”的红色条幅在“西乡市场”四个大招牌旁高挂。在市场里,装饰一新的绿色店铺很容易就被找到。据店主介绍,该店每天从云南空运野猪来深出售,每天能卖出一头半左右。顾客多为喜欢喝猪肉汤的客家人。
记者在现场看到,闻着汤味前来光顾的市民不是太多。店主在门口用红纸贴出促销广告:五一新张,买一斤野猪肉送2个土鸡蛋。另一张广告上则列举了野猪肉对比普通猪肉的好处。不过,野猪肉叫价着实不便宜。同在西乡这家市场,野猪肉30元/500克,普通猪肉9元/500克。
见记者看而不买,店主遂又拿出了云南大理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特许证》等资料复印件。店主说:“记者带着工商、农林的人来过。我们现在合法了,不再像那些人偷偷摸摸卖。”
据知情人介绍,该野猪肉店早在4月中旬就开过张,因没有证照,于4月17日被西乡街道工商所查封。4月22日该店到工商部门补办执照,于五一重新开张。
一些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野生动物就是少,受国家保护,不应该吃。”而一些市民则表示:“目前在H1N1流感防疫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宁可戒口也不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规得知,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出售野猪及其产品,还必须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养殖或经营。
不过,也有知情人指出,“野猪肉”可能只是一个噱头。按照他的指点,记者留意到这家野猪肉专卖店的宣传页上写着:“某某牌野猪是采用纯种野猪为父本,优良品系杜洛克种猪为母本而精心培育的特种野猪。它采用散养、圈养相结合的养殖模式。”知情人说:“这实际上就是捉一头公野猪和母家猪配种,生了一堆小猪,在山里圈起一块地放养。”
著名人兽共患病学研究专家陆振豸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态环境,与人类处于相对隔离状态。某些致命病毒已被野生动物适应。非法捕杀、贩运野生动物,有可能将人类环境中不存在的病原引祸上身。有传染病科专家提醒,要想强身健体,先要防止病从口入,不应食用野生动物。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