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5-07 09:36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红十字会获悉,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当天,深圳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接受中心将正式挂牌成立。而我市从今年初重新启动遗体捐献后,已有6名市民通过市红十字会无偿向深圳大学医学院捐献遗体作医学研究之用。
据介绍,今年红十字日的活动主题是“携手人道,共建和谐”,市红十字会选择当日正式宣布成立深圳市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中心,旨在帮助更多的市民完成捐献遗体的高尚心愿,架起通往医学殿堂的桥梁。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丽珍表示,2004年之前深圳市红十字会开展遗体捐赠工作,当时的遗体接收单位是深圳卫校。但2004年深圳卫校合并入深职院护理专业后,深圳卫校原有的遗体库被撤销。我市便没有医学教学科研机构,也没有接收单位,因此从2005年起,市红十字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不再接受捐赠。该消息公布之后,市民捐赠遗体的意愿仍然很强烈,有不少市民在捐赠器官的同时也希望能够捐献遗体。据统计,目前深圳市已有器官捐献登记人数6000多人,其中愿意捐赠多器官和遗体的人数约占2/3。
2008年11月,深圳大学开始筹建医学院及遗体库。经深圳大学与市红十字会双方协商后达成意见:深圳大学医学院联合深圳市红十字会成立“深圳市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中心”,地点设在深圳大学医学院。遗体捐献由市红十字会负责宣传、登记和联络工作,深圳大学医学院负责中心遗体捐献的接受和管理工作,所接收的遗体将用于医学教学和研究。市红十字会也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接受市民捐献遗体。
市红十字会器官捐赠办公室协调员高敏告诉记者,与器官捐献不同,遗体捐献既不需要进行配型,也没有身体条件的限制。所以,即使是患有癌症,或者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的人士也可进行遗体捐献。但捐献遗体者必须符合3个基本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二是签署捐献遗体同意书;三是取得近亲属的书面同意。
整个遗体捐赠的具体流程是:捐赠人领取一式两份的《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志愿书》,选择捐献遗体一项,填写之后征得近亲属的签名同意,即可将其中一份登记表交回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另一份由捐献者自己保存,并通知近亲属在自己病危或遭遇意外之时及时通知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当捐献者故去时,市红十字会和深大医学院有关人员便会到医院领取遗体,并为捐献者举行简单而隆重的遗体告别仪式。随后,近亲属会收到由市红十字会颁发的感谢状。 (记者 张妍 通讯员 林瑜)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