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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砸死女婴 死亡能否震醒陋习不改者(图)

http://www.sznews.com   2009-04-21 07:55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小知识

  高空下落物体 冲击力度测算

  一组数据: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文明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袪除高空抛物的恶习,一方面有赖于内心的自律,另一方面有赖于刚性的法律制度。

  从天而降的半截红砖砸中女婴小欢欢的脑袋,来到人世仅103天的她意外地死在母亲怀中。事发32小时后,警方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扔砖头的肇事者。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肇事者竟是一名年仅12岁、辍学在家的男孩。

  又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惨剧。无情的砖头,无辜的婴儿,无端地击碎了两个家庭的幸福。如今真相出来了,结局却陷入了僵局:小欢欢的父母要求肇事男孩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以慰藉逝去的孩子;可是肇事男孩的父亲却声称自己没有钱,无力承担对小欢欢的赔偿。其人已逝,生者想讨个疗伤的公道也难,其情何堪。

  一个年幼生命的意外终结,让人扼腕痛惜。然而,隐匿在城市背后的隐形杀手一日不除,人们始终难以心安。小欢欢用她那幼小的生命发出了泣血的控诉:别再让高空抛物的陋习伤人夺命了!

  也许有人说,这只是一个辍学在家的12岁孩子,在疏于管教之下的偶然为之;也许还有人说,这只是城中村的特例,因为红砖在广州市区早已被立法禁用。可是别忘了,那些高档的豪华楼盘,那些建筑成群的住宅小区,哪里没有高空抛物的陋习?走在广州街头巷尾,谁敢说自己头上的那片天空不会突然掉下个足以伤人的杂物?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广州的天气潮湿,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滴水的拖布、衣服甚至贴身内衣晾晒于阳台之外、行人头顶;我们也不能因为自己喜爱养花,就可以将笨重的花盆悬置于阳台边缘;更没有理由将用完的脏水、吃剩的食物、烟头、刀、玻璃瓶、垃圾等随手就扔向室外。广州是一座千年商埠,和气生财、文明有礼是沿袭已久的传统,它滋养了繁荣昌盛的商业文明,也构成了广州可贵的人文精神。可是,倘若一些人连最起码的道德感都不具备,连乱丢杂物甚至高空抛物的陋习都改不了,则无论如何都是令人蒙羞的。

  12岁小男孩的随手一丢,看似无意,实则又是高空抛物痼疾不除的必然,只不过这一次不幸降临在幼小的欢欢身上。而再往前回顾,类似的伤人事件并不少见,更多的则是侦查无果,元凶难明,连带整栋楼的住户都要承担“株连”之责。遗憾的是,面对这个社会公害,法律不是缺位,就是变相纵容,伤人后的判定一般只是依据民法通则中相关普通责任认定条款进行,抑或仅是象征性地惩罚了事。文明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袪除高空抛物的恶习,一方面有赖于内心的自律,可是当自律不起作用时,另一方面就有赖于刚性的法律制度,否则伤人事件就有可能再次上演。

  一个百天女婴的惨死,让大人们无法不感到自责、愧疚,愧疚于逝去的弱小生命。小欢欢的父母说,他们要离开广州。不知他们的离去可会唤醒那些陋习不改者的麻木心灵? (来源:广州日报)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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