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4-16 09:44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瑶瑶和保姆“妈妈”很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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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1日,这是张阿姨难忘的日子。一对男女抱着女儿瑶瑶来到张阿姨家,让她做女儿的全职保姆,承诺每个月700元工资,另加100元伙食费。可钱交了一个月后,孩子父母分手。母亲不要孩子,父亲几个月后偷了保姆家的手机后从此也消失了。如今瑶瑶管张阿姨叫“妈妈”,张阿姨也对瑶瑶产生了感情。如今,瑶瑶因没有出生证明无法入户,以后上学也成问题,这成了张阿姨的一块心病。律师称:孩子父母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保姆欲收养可先将孩子送福利院,再办相关合法收养手续。
孩子的父母皆失踪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福田区石厦社区石厦村146号202房,找到了张阿姨。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里住着一家三口和瑶瑶,房子设施简陋,家具破旧,租金每个月1000元。只见房间内摆着一张床,是她和老公及瑶瑶的床位,大厅属于女儿。
张阿姨自我介绍说,她和家人来自四川农村,她今年46岁,是家庭主妇,老公王先生在深圳当木工已10年,22岁的女儿在当售货员。
随后,张阿姨向记者诉说了她和瑶瑶之间的故事。2006年上半年,她在天虹商场认识了瑶瑶的妈妈,当时才21岁的湖北人鲁某。2006年6月21日,鲁某和同居男友、36岁的林某来到张阿姨家,请她做当时才11个月的女儿瑶瑶的全职保姆,承诺每个月700元工资,另加100元伙食费。
第一个月,鲁、林两人准时给了工资。可随后几个月,鲁、林两人结束同居关系分手,他们就不来看女儿了。张阿姨只好打鲁某的电话,鲁某勉强前来,答应支付每个月500元保姆费。可钱交了4个月后,鲁某就失踪了。
2007年5月3日上午,自称已开公司的林某来到张阿姨家,表示以后每月给她工资1000元。林某当天还说,他香港的朋友马上送钱来深圳,会一次性给张阿姨8000元工资及瑶瑶的生活费。他拿着张阿姨女儿的电话不停打,后称房间信号不好而出门接电话。他的行为引起张阿姨怀疑,她马上冲下楼,而林某早已不见了踪影。从此,他再也没出现。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廖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