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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梧桐山风景区 深圳首次为一座山立法

http://www.sznews.com   2009-03-27 15:22  深圳新闻网    【字号:  

「立法背景」

多头管理致梧桐山之困

事实上,在此番首次为梧桐山立法之前,深圳市政府就于1994年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办法》,但是随着景区的发展,该办法早已不适应当前需要,也导致近年来梧桐山风景区的保护工作多被外界所诟病。

据记者了解,梧桐山风景区管理上确实存在体制不畅的问题,最突出的是被分割为几个行政管辖区域,包括梧桐山风景区、仙湖植物园、东湖公园以及沙头角林场等,在小梧桐山顶还有警备区哨所、电视转播台、微波站等单位和项目,各自归不同的条线管理。而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受“事业”编制所限,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只能依靠有关部门协调,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由于这些原因,梧桐山风景区的土地遭到违规占用,风景区的完整性受到破坏,出现房地产等项目直逼山腰、道路蜿蜒、泥土裸露等情况。仅近些年,就有两次大面积划走风景区土地的情形,共计划走土地7000多平方米,均未征求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由于我国著名的风景区都有专门的管理法规,因此梧桐山风景区立法管理成为各界共识。最终这个从酝酿到定稿历时5年之久的条例正式面世。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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