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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保障“居者有房住”深户可购保障房

http://www.sznews.com   2009-03-27 07:21  深圳新闻网    【字号:  

社论:保障性住房以租为主更公平高效 非深户籍逐步纳入保障

杜绝暗箱操作建轮候册向社会公开

如何公平公正地实现保障性住房的获取,是很多市民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条例草案》除了审核公式制度外,还设定了轮候制度来确保申请者的权利,要求主管部门建立保障住房轮候册,将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进行轮候,轮候规则由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为了让轮候制度更透明,《条例草案》还规定,轮候册应当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查阅。

每年提取不低于10%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住房保障金

有充足的资金和住房来源,才可以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条例草案》对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的来源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资金来源包括市、区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政府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所得的收益等。其中还规定,政府应当每年提取不低于10%的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保障金。住房保障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住房筹集、维修管理以及发放货币补贴等。在住房来源上,《条例草案》也规定多种来源,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住房、房地产开发商兴建由政府收购的住房等。

同时,《条例草案》还规定,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当年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记者 周元春)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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