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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为档案管理费打官司

http://www.sznews.com   2009-03-25 14:37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3月25日讯  2004年4月,一名叫许盛华的员工,因不满档案管理费中的捆绑收费,将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人事代理费600元。其所说的捆绑收费,是指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收取的“档案管理费”240元,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代理服务费”600元,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

许盛华于2003年7月要将其户口和人事关系由江苏昆山调入深圳。由于许盛华所在的外企没有人事管理权,因此必须通过人才中心办理干部调动手续。而根据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规定,许盛华及其公司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必须与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根据这个协议,档案管理费和人事代理费两项加起来每年要交840元。

许盛华的官司最后输了。但是,受这个官司的影响,广东省物价局于当年9月1日开始修改了档案管理等收费标准,由原来收取每人每年840元降到现在的240元/年。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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