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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扩大医保“家庭账户”个人医保卡可让父母配偶刷

http://www.sznews.com   2009-03-18 07:44  深圳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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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民工医保门诊大病记账比例达90%

记者3月17日从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止2009年1月底,农民工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581.361万人,其中参加综合医疗保险35.35万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143.71万人,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402.30万人。深圳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门诊大病的记帐比例由50%提高到90%。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市致力于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2006年6月,深圳市正式实施《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受企业和农民工的欢迎。

2008年3月1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府令[2008]第180号)正式实施,将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

经过近3年的努力,目前农民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药品品种目录由原来的1200种提升到目前的2077种;农民工最高限额封顶线由原来的6万元提升到现在的15.5万元;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三级医院降为300元、二级医院降为200元、一级医院降为100元);住院期间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一般医用材料等的费用,列入记账范围的比例与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相同;门诊大病的记帐比例由50%提高到90%;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记账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0%;输血费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床位费标准由27元提高到35元等。

深圳市农民工医保制度具有多选择、低缴费、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医保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门诊按人头按月定额包干、定点就医、逐级转诊、不同级别医院实行不同报销比例等特点。

深圳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医疗保障覆盖面迅速扩大、农民工就医难、就医贵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住院报销比例由之前的60.06%提升到目前的71.69%,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净化了医疗市场、激活了基层医疗网点、实现了社康首诊制的目标,获得了广大企业和参保人的欢迎。(记者 罗秋近)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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