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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改车位业主打赢了官司

http://www.sznews.com   2009-02-22 10:13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原来规划建设停车位的这块地,如今却建成了商铺。

 

深圳新闻网讯 晶报关于住宅小区停车难和收费乱的系列报道引起各方关注。停车难的原因五花八门,除了先天规划不足,也有监管乏力的问题,致使一些开发商敢于随意修改规划,少建或改停车场为商铺出租牟利。对于这一侵害业主的情况,很多业委会听之任之,导致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

昨天,翡翠名园小区业委会向本报报料,他们也曾遭遇这一困境,最终起诉开发商,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已赢了官司,目前正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记者接到报料称,福田区翡翠名园开发商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以及业主许可的情况下,将原规划的车库改造成商铺出租,业主委员会为此诉诸法院,要求恢复停车场,法院判决业委会胜诉。

瞒着业主变车位为商铺

昨日,记者在翡翠名园的大门口看见一排商铺,有洗衣店、小卖铺、超市、饭馆,商铺前路两边停满了汽车、自行车,秩序混乱。翡翠名园业主指出,这些小店铺使小区的居住环境受到很大影响。

翡翠名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李良告诉记者,这些商铺位于翡翠名园的A、B单元首层,原规划设计为半地下室停车场,现在被开发商改造成商铺租赁出去,使得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更加严峻。

李良称,在2000年9月的竣工图中,门口的商铺和园内的半地下停车场原本是连成一体的停车场,但是2000年入伙的时候,靠近路边的停车场已被开发商改造成商铺。此外,面对大门右边的首层商铺原规划也是停车位,第二层和第三层原是办公用地,现在同样被改为商铺出租。李良称,这些均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也没有经过业委会的同意。

在翡翠名园停车场入口处,记者看见停车场标价牌上有某恒、万厦翡翠园管理处两家收费单位。同时,记者还在这个小区的半地下停车场内看到部分车位已经成为一些车辆的固定停车位。李良告诉记者:“固定停车位都是开发商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与车主实现停车位买卖的。”据介绍,一个固定车位的价格在8万至12万元之间,谁来购买都可以,使用的时间接近70年之久。李良向记者出示了一位业主在2002年5月10日签订的“翡翠名园停车费用协议”复印件,记者看见甲方为深圳市某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翡翠名园的业主,其内容指出,“根据有关法规和‘翡翠名园’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甲方拥有本‘翡翠名园’停车场的一切权益。乙方依本协议缴交停车费可将该车位作为其固定长期停放车辆之用”,并且甲方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8万元的停车费,停放期限至2067年9月1日止。

来源: 晶报  编辑: 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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