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2-20 15:0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创业板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等待批复。
与此同时,深圳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深圳市最近通过了《关于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加快培育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此前,记者了解到,浙江、辽宁等地的有关部门也在推出有关措施,积极支持企业走向将来的创业板。
“独立”的创业板
“目前,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证监会在创业板的标准上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更加注重市场投资的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可以说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建设已经是水到渠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最近在有关场合表示。
记者了解到,从2007年开始,证监会就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广泛讨论研究创业板的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创业板的地位问题一度成为讨论的重点之一。而在目前的修改稿中,《管理办法》最终确立了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即“在中小板之外建立独立的创业板”。
一位曾经多次参加《管理办法》起草讨论的人士告诉记者,确立创业板的独立地位,有利于突出对高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吸引力,实行更加适应创业企业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安排,形成创业板市场特色。
记者进一步了解,经过几年的讨论研究,《管理办法》形成了作为新兴市场建设创业板的鲜明特点。一是在发行条件方面针对创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定量标准与定性规范要求;二是强化保荐人责任,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三是设立单独的创业板发审委;四是实行网站为主的信息披露方式,增加创业板市场风险特别提示;五是在公司治理方面从严要求,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六是加强交易所监管职能,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