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1-08 13:46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方先生去年12月底和一位老人签约买下福田区聚豪园一套房子,还交给了地产中介1万元定金。没想到第二天就得知房子的业主并非老人本人,而是老人的儿子媳妇。令方先生烦恼的是,不但真正的业主并不打算卖房子,而且签约时他付给中介的1万元定金至今要不回来。
方先生称,签约时姓温的老人一直表示时间很赶还有事要办,自己匆忙间也没发觉房产证上竟然不是他本人的名字,中介方也对此事只字未提。签约后第二天才得知真正的业主是老人的儿子媳妇,而后者因为以不想把房产证押给中介为由表示不打算卖房子了。方先生之后便多次向中介——港置地产景田分店索要签约时交给对方的1万元定金,但对方表示要追究姓温老人的责任,所以定金目前不能退还。
港置地产景田分店经手这单业务的李小姐承认签约前便知道老人不是业主,但称老人的儿子媳妇都在香港,打来电话表示委托父亲代卖,表示事后再补签正式合同。她表示,对业主的反悔公司也不能接受,打算追究对方的责任。至于拒绝退还定金一事,李小姐却不愿意表态。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律师表示,由于合同上的卖方不是业主,也没有业主提供的书面委托书,那么这个合同便是无效合同,中介方港置地产应该无条件退还方先生1万元定金。港置地产在交易过程中明知真相故意隐瞒,方先生还可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中介方责任。不过方先生本人也有疏忽,交易过程中至少要认真核对对方身份,这样的麻烦便不可能出现。(本报记者海英报道)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编辑: 叶巧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