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 -> 深圳新闻 -> 深圳要闻

生出畸形儿 产妇质疑产检有漏洞向医院索赔36万

http://www.sznews.com   2009-01-07 18:26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张玲)张女士生出来的儿子右耳畸形,且左右脸明显不对称,夫妻双方甚至因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孩子6个月时离婚。张女士认为,生出畸形儿是医院在做B超时存在严重过失,未发现胎儿畸形所致。张女士一家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6万。1月7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医院方拒绝调解。

关于此案,2008年7月1日,深圳市医学会曾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方的彩超检查与该胎儿的先天性耳廊畸形无因果关系,并作出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照B超检查却生出畸形儿

张女士和孩子的父亲及其2岁的儿子诉称:他们出于对南山某医院的信任,选择了该院进行孕期保健及分娩。张女士先后四次至被告处进行B超检查,检查后物理相评分为8分,即非常良好。2006年11月2日,张女士分娩生出儿子,但其右耳畸形,且左右脸明显不对称。此后他们一家陷入极端痛苦之中,张女士和其丈夫更因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离婚。

他们认为医院对此存在严重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遂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张女士在分娩前后的检查、诊断、分娩费、其儿子的整形费、陪护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80.4万余元。

开庭时,南山某医院辩称:张女士儿子的五官畸形与该院无关,该院在B超检查中尽到了应尽的义务,没有过错,请求法院驳三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不属医疗事故

南山区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6年3月26日,张女士在南山某医院首次进行产检并建卡,并进行产检11次。其间,医院对张女士进行了四次超声检查:同年3月26日,黑白B超检查的诊断意见为“宫内早孕,胚胎存活”。同年6月25日,三维超声检查的诊断意见为“中期妊娠,单胎,胎儿存活;胎儿三维超声未见明显异常”;同年9月26日,彩超检查的诊断意见为“单胎头位,胎儿存活,脐带绕颈一周”;同年10月30日,超声检查的诊断意见为“单胎头位,胎儿存活,胎盘成熟度Ⅱ+级,胎儿生物物理评分8分”。张女士也在《胎儿产前超声检查知情书》签名确认。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小月

1   2   下一页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复制地址】【订阅深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