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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个工种可获补贴

http://www.sznews.com   2009-01-07 13:21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 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天公布2008年深圳市外来劳动者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相关规定。2008年通过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鉴定补贴;预计平均每人补贴270元。共64个工种可获补贴。

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特殊工种技能鉴定补贴范围、标准及补贴工种目录。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通过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鉴定补贴。外来劳动者申请鉴定补贴标准为:申请单次鉴定实际缴纳的费用,一年内(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1月15日)外来劳动者获取两个以上特殊工种或等级证书的,以缴纳费用高的证书为补贴依据。据悉,此次补贴平均每人费用为270元,补贴从120元至600元不等,共补贴约32266人,预计补贴费用达870万元,补贴工种共64个。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最后一批鉴定批次前(即2008年11月15日之前)通过鉴定并获得证书的外来劳动者补贴人员名单已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上公示,执行补贴政策时按照市劳动保障局核定的补贴人员名单列明的等级和标准发放补贴。参加2008年最后一批鉴定的外来劳动者,通过并获得证书的,同样按照网上公示的市劳动保障局核定的名单发放补贴。

《就业促进法》规定,凡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鉴定工种为特殊工种。市劳动保障部门参照原劳动部2000年3月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对64种工种列为2008年外来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殊工种目录。

此外,2007年通过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取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床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等6个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劳动者,参照以上标准发放。补贴人员名单也已按程序在网上公示。

市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本次特殊工种技能鉴定补贴申领时间截止2009年5月3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编辑: 叶巧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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