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1-26 07:46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张玲)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排期,2008年11月26日下午2点半,好来居高空坠物砸死男童案将二审。如果二审时间不会临时改动的话,那么距离该案件一审的时间(2007年12月20日)有十一个月。
在一审中为45户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辩护的曾洛川律师,将在二审中作为好来居30户(共34个被告)的代理律师出庭。原告钟小宇(化名)父母继续聘请雷新平律师。
好来居高空坠物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钟小宇(化名)父母22万多元。同时,法院一审驳回了钟小宇父母对好来居大厦73户业主所有的诉求。)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原告和被告代理律师都表示不接受。曾洛川和雷新平都向本网记者表示,此次二审,不会补充新的证据。关键是看二审法院如何审理。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