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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编自演“绑架案”

http://www.sznews.com   2008-11-21 07:40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参加传销团伙的事主被警方找到。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毅 通讯员 葛洋/文、图)11月14日,宝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接到事主谭某报案称,其女朋友龚某遭绑架,绑匪通过手机彩信,给受害人家属发了两张受害人被打得遍体鳞伤的照片,要求家属立即往绑匪指定账号汇款2万元,否则撕票。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快速侦破了这一传销团伙自编自演的闹剧。

外出打工被“绑架”

民警了解到,受害人龚某于10月15日左右从老家来到深圳,住在男朋友谭某顺家。10月30日,龚某在公明某电子厂找到工作,便独自前往公明。11月7日,龚某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给她汇款2万元,家人没有答应,之后几天就音讯全无。

11月13日,有人通过龚某的手机给其家人发来两张彩信照片,显示龚某衣衫褴褛、遍体鳞伤,并被绑匪用刀架在脖子上,并给了账号要求汇款。民警查到账户名就是受害人龚某,同时该账户于11月13日往另一账户转账了2000元。专案组民警最终确定一男一女两名嫌疑人,在公明一柜员机上使用龚某的账户往王某的账户上进行转账操作。

11月19日清晨,一夜未睡的专案组民警到达公明茨田埔。专案组民警乔装成出租屋管理员,进入王某租住的某出租屋,发现出租屋内虽然有很多青年男女混住,却并没有发现王某和被害人龚某本人。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暂缓行动,在出租屋附近守株待兔。

来源: 晶报  编辑: 李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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