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1-20 13:3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尽管“碧水龙庭集体断供”风波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已逐渐淡出公众视线,不过,仍有业主坚持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11月27日,一李姓业主起诉开发商违约的案件将在宝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将就是否擅改容积率、景观等问题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不过,据记者了解,该业主仍在陆续向银行还贷,并未真正“断供”。
李姓业主在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称,他于2007年6月与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了一套总价款为人民币805024元的房子。今年6月28日,他在入伙验收时发现容积率、小区一期和二期大门有共用水景、小区幼儿园实际占地面积出现了变更,房屋质量也存在问题。他认为,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规划、景观等,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银行利息及违约金。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的刘子孺律师是该案原告的代理律师,昨日他告诉记者,从他收集的证据看,容积率超标为2.99,开发商方面肯定存在过错。如果原告收集的证据能够得到法院的采信及认可,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他表示会从法律、事实的角度去争取当事人的权利。刘子孺律师表示,目前他还没有接到法院将贷款银行列为本案第三人的通知,原告与贷款银行沟通后,仍在陆陆续续地向银行还贷,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断供”。
深圳市榕江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郝媛媛向记者表示,业主质疑容积率超标的说法有误,2.99是核增容积率,与实际容积率2.80是两个概念。开发商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发碧水龙庭这个房地产项目的,不存在违规之处,开发商没有过错,不可能为房价下跌埋单。(记者雷丹报道)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编辑: 申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