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1-18 08:3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警察出示证件才可搜身
一部分网友支持并理解车上搜身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对搜身的做法表示反对。提出话题的网友“俗儿”在跟帖里说,自己回到公司后问同事,同事们都认为搜身是不允许的。
“好好的坐在车上,不偷不抢,却要平白无故被搜身,我肯定不会同意的”,网友“达人”不赞同对乘客搜身。
与他有同样观点的还有网友“szwtyh”,“不能搜身!我在公交车上遇到两次了当时也是有小偷但全车的人都拒绝公安人员搜身查包!”
网友“深圳巴士”同样认为搜身不可取,“在车上掉手机钱包一般是找不回来的,除非你当时感觉到是哪个人偷了你的,只有以后出门的时候小心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究竟能不能搜身,赞同的和反对的网友理由都很充分,大家都莫衷一是。记者也就此采访了闻天律师事务所的刘华斌律师,他从法律角度对搜身问题进行了解答。他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他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对乘客进行搜身,但必须出示证件,并有两名以上警察在场,但搜身或者搜包只能由警察执行,失主是不能对其他乘客实施搜身的。乘客也可以自觉协助警察破案,主动向警察证明自己没有赃物在身。论坛里另一位做律师的网友“梁刚律师”也给出了同样的解释。
显然,在公交车上由失主对乘客实施搜身并不合法,网友们的疑惑得到了解答。网友“图龙”原本十分支持搜身,但看到律师的说法后也表示,“原来对于搜身有这么严格的规定,看来今后要好好学学法律了。”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