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1-06 07:4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男子滕永鑫及被害人许某某夫妇一起去朋友家吃饭,不料因劝酒发生争执,滕永鑫用刀捅死了认识4年的朋友许某某,还捅伤了许某某的妻子。昨日,滕永鑫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黑龙江人滕永鑫现年35岁,他在庭上称其与被害人许某某认识了4年,是朋友关系。检察机关指控,今年2月11日,王某某邀请滕永鑫、许某某夫妇到其家中吃饭。吃饭期间,滕永鑫与许某某因劝酒发生争执,许某某的妻子见状将许拉至楼下,滕永鑫随后跟着下楼。双方在楼下再次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扭打,其间滕永鑫用刀多次捅刺许某某。滕作案后逃到附近小巷,被警察抓获。经法医鉴定,许某某是被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右心室及肺上叶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机关认为,滕永鑫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滕永鑫当庭表示自己有罪,但不是故意伤害罪,只是防卫过当。他辩称,劝酒时双方并未引发争执,在酒后他们又玩牌,当时因为是过年期间,他以没有给王某某孩子红包为由开许某某的玩笑,许某某当即拿出300元,事后又反悔,被他数次取笑,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离开王家后,许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他,在被捅了几刀后,他才掏自己的瑞士军刀还击,不料刀被打掉,他就夺下许的水果刀捅向许,还捅伤了许的妻子。他还称许某某脾气暴躁,经常与他人打架。
被害人许某某的妻子昨日参加了庭审,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滕永鑫索赔120余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吴欣)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