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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被撞成植物人 50多万赔款迟迟未到位

http://www.sznews.com   2008-11-05 14:46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  2008年6月1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张荣因本案交通事故应得赔偿总额589268.88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到现在3个多月,原告张荣迟迟没得到他应得的赔偿,仍然处于植物人状态,生命垂危。伤者和肇事者两方先后两次到保险公司递交理赔材料都被告知“案件正在调查,暂时无法理赔”,记者介入调查之后,保险公司迅速地完成了调查阶段,目前,该案件进入了理赔阶段,伤者亲人表示伤者病情治疗正需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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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遭遇车祸不幸成植物人

2007年5月6日,在深打工的广西马岭镇农民张荣遭遇车祸,事后虽经西乡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依然不幸成为植物人。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10日做出肇事人陈X海赔偿原告张荣各种费用约53万元,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赔偿原告60000元的判决。法院判决送达之后,肇事车主与伤者方就伤者的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肇事车主将自己的权利公证委托给了一位姓王的小姐,而伤者张荣则全权委托他的外甥秦先生帮他办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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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保险公司应该依规赔付

近日,肇事车主的全权委托人王小姐与秦先生向本报投诉太平洋保险公司,他们表示自己交了保险公司要他们办理的一切理赔资料之后,依旧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而交给保险公司的材料也在交过去10天之后,被莫名其妙退回了,具体什么原因他们不得而知,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据了解,肇事车辆曾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过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记者采访了一位保险公司业内人士毕先生,他告诉记者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话,那么赔偿金额如果在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以内的话,就必须赔偿这笔钱,没有理由拒绝赔偿。

来源: 深圳晚报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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