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1-04 08:17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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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营销涉及三项侵权
据了解,电话营销作为新的营销方式已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除保险业务,市民还常常接到电话费套餐等推销电话。市民对这种方式不接受的大有人在。其中原因何在?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鲁楷认为,电话推销是正常的营销方式之一,本身没有问题,但如何操作,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对此进行规范和约束。目前来看,这种推销方式可能会涉及到三方面侵权问题。
第一,获取持卡人信息时,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第二,消费者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在接到营销电话中,双方在语言上“确认”这一概念存在不一致性,容易在事后对合同的成立及有效产生争议。此外,客户容易在不全面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口头同意购买保险产品,并同意在账户中扣取保费。但接到快递的合同时,未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即签字确认,事后也容易引发对合同的异议。
第三,资金账户安全性问题。一般而言,银行扣款必须在客户本人同意并签名,或客户与银行签订代扣委托协议后才可进行,该保险支付模式在从信用卡用户的账户中扣保险费款项时,省去客户确认的环节,因此客户资金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江晓蚕 周燕玲)
来源: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