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0-22 07:5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透露,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将从明年1月份开始,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60元。为此,市人口和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正制定有关政策,酝酿提高目前独生子女家庭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费标准。
昨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生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工作会议上表示,将从明年1月份起,提高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人民币,全年由600元提高至720元。
这项计生奖励扶助标准调整对深圳市民有何影响呢?昨天,市人口和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并不执行只适用于农村的“三项制度”,按照目前的有关政策,深圳独生子女家庭每月可获30元的独生子女费,夫妻双方每月各可领取15元。同时,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独生子女家庭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从1979年起,我国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可获每月5元的奖励补助金,近30年过去了,收入和物价翻了数番,但独生子女费只是调为30元。“上世纪80年代初,独生子女家庭夫妇每月奖励5元钱,但当时平均每个月的工资是几十元,一斤猪肉的价格只有1元多。”家住景田北的蔡女士表示,当时的独生子女费足够孩子一个月的营养费,但是现在每月30元最多只能吃两顿快餐。
市人口和计生局负责人透露,深圳已经意识到这种情况,正在制定有关政策,以提高每月发放的独生子女费额度,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但目前尚不确定新政策何时完善并执行。 (记者 陈双庆)
来源: 晶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