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0-16 09:28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新闻回放
上半年“补差价”被多次讨论
上半年,我市不少楼盘实行降价促销,致使部分先期购房业主资产“缩水”,于是有业主向开发商“讨说法”,要求“降价补偿”或退房。3月26日,市房地产业协会召集开发商、法律人士座谈,探讨当时深圳发生的“降价补偿”问题。本报第二天以《万科、金地表示:房子若贬值 开发商将曲线补偿》为题进行了报道,当时,万科和金地两家地产公司公开表示,购房合同是在平等自愿条件下签订的,他们并没有违约,因此不会同意业主退房、现金补偿差价等要求,但是愿投巨资提升相关楼盘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质量。
随后在4月2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又召集开发商、法律人士座谈“补差价”等法律问题。对于业主因开发商降价要求补价差是否合理合法?相关律师表示,欣赏部分开发商基于市场原因补差价给老业主,但不认为这是开发商应该负有的法律义务。
在这次座谈会上,桑泰地产近期表示会向先期“买贵房”的部分业主补差价。该公司法律顾问黄海涛对此作了说明。据介绍,今年3月底,该公司对其开发的桑泰·丹华府三期推出特价优惠,均价由2万元/平方米调整为1.6万元/平方米,并承诺对已经签订正式合同的20多位客户按照差价全额补偿。他强调,此次降价促销行为是法律许可范围下,根据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作出的,是完全正常的。本报于4月3日在A8版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记者 欧东勇)
来源: 晶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