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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万豪华车上路首日刹车失灵

http://www.sznews.com   2008-10-09 10:30  深圳新闻网    【字号:  

 


车内液晶屏不断显示请将车停在安全地点。

检查:需要更换刹车系统部件

新买才一天的小汽车就出现了故障,虚惊一场的叶先生连忙给深圳的经销商打去电话。客服人员告诉他,汽车很可能是出现了电脑系统解码问题,并将联系在南昌的丰田汽车4S店,那里的工作人员在深圳技术人员的指引下将为他的车完成电脑升级即可解决问题。

很快,南昌的丰田汽车维修人员赶到将叶先生的车拖回了南昌,可是他们发现车子问题并非仅仅在于电脑系统,汽车的液晶屏上不断提示:检查ABS系统、制动系统和VSC系统以及立即联系经销商。无奈之下,他们只能求助深圳的技术人员。

9月24日,深圳雷克萨斯两名工程师赶到了南昌。经过他们细致检查,原来是这部车刹车系统一个叫做“蓄力器”的部件出现问题,需要更换才行。可叶先生认为,刹车是汽车的重要部件,之前在高速公路上的惊险一幕让他至今心有余悸。他认为即使更换部件也难以令人放心,并要求4S店更换一部新车,但4S店售后人员拒绝了他的要求。

换车:正好赶上消费税调整

双方初步协商不成,只好先将车子开回深圳再说。9月28日,这部雷克萨斯被运回了深圳。

起初,双方争议的焦点在是否能够为叶先生更换一部新车。销售方介绍,按照厂家的规定,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时,只能做到免费更换零件。但在叶先生的坚决要求下,4S店最终同意为他调换一部新车。

但是,9月1日正好赶上我国的汽车消费税有所调整: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叶先生这部车的排量有5.0升,也就意味着其价格已经从159.8万元涨到了194.5万元。4S店表示,如果叶先生坚持要更换新车,也要补交约35万的税费才行。

“我买车的时候还是老税率,现在税率有变化,费用凭什么要消费者承担呢?”叶先生仍然难言满意。

4S店:换车须补偿税费差额

由于双方的分歧较大,从出事后一直到现在都未能达成解决协议。叶先生的儿子和司机也留在深圳处理此事有半个月了。10月7日下午,在记者的陪同下,小叶再次来到雷克萨斯某4S店,找到了其售后服务部门的王经理。

王经理介绍,按照厂方的规定,为叶先生更换新车是不可能的。但考虑到叶先生的情感因素,4S店现在可以为他换一部车。这部车是另一位客户预订的,但经过沟通可以先把这部车给叶先生提走,而那位客户再多等1个月。而叶先生的旧车,4S店也无法退回给厂家,只能用作展示车。“其实我们4S店一般不会把这么贵的车作为展示车的,这也算是对叶先生负责的一种表示吧。”王经理说。

但是,因为叶先生的车是该店在消费税率修改前最后一部报关的车,随后的车适用的都是新税率,所以他如果要更换新车,必须补交这部分差额。

律师:有重大质量瑕疵卖方应负责

虽然4S店最终同意换车,但30多万的消费税显然对哪方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经过多日的协商,4S店同意再做出5万元的让步,但是叶先生一方不同意:“第一,刹车系统出故障是汽车的大问题,谁能保证维修后不会出现其他问题呢?所以车必须要更换。第二,我们的车是提税前购买的,遇到消费税率调整出现的差额应该厂家和4S店解决。”叶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他们也愿意出具30余万元税费中部分费用,但现在厂家丝毫不做让步的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罗武章律师。罗律师表示,如果该车辆确实存在刹车系统失灵等问题,并被认定属于重大质量瑕疵,严重威胁车主和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在出现上述情况时享有退款、换货等合法权利,卖方提出的单方面厂方规定涉嫌违反中国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对于消费税率调整所出现的差额,罗律师认为应该全部由卖方承担,依据是:第一、货物是税率调整之前购买的,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该货物的纳税行为早已完成,没有新的消费行为出现,故此,要求消费者承担差额是没有任何税法依据的;第二、本案中消费者没有任何过错,要求消费者承担税率差额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平白无故、非常冤枉地承受人身损害风险还要赔大本钱换车,既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公平公正精神,也不符合正常的社会伦理道德。因此,无论于理于法,该差额均应由卖方承担。(记者 方胜 文/图)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申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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