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0-07 13:46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市汉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我们曾报警
原属深圳燃气集团,现已脱离该集团的深圳市汉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汤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7年底就知道汉光燃气具公司了,许多市民都把这家公司误认为是他们公司,打来投诉电话,他们不胜其烦,也曾报警,但因为汉光燃气具公司有营业执照,警方抓获相关人员后又不得不释放。汤赞介绍,燃气报警器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的型式认可检验,并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并非如蒋利民所说经过深圳市安监局来检测。对蒋利民“燃气报警器价格是经过物价部门定的”这一说法,汤赞也予以否认,“物价部门并未硬性规定”。在接到许多市民的投诉电话后,汤赞在查看汉光燃气具公司为业主所装的报警器时发现,这些都是没有任何品牌标志的“白板”机,“这种产品在电子市场十几块钱就可以买到”,汤赞说。汤赞还了解到,汉光燃气具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了能够顺利进入小区推销和安装燃气报警器,还自己杜撰了一份“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所发的文件拿在手中,在遇到小区管理处阻拦时即出示。但是,市燃气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未发过这份文件。
市建设局: 汉光燃气具公司未取得相关资质
深圳市燃气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应当取得市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作为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汉光公司为业主上门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问题,市建设局燃气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家公司从未取得该处的任何许可。关于燃气报警器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规定按照建筑结构来确定是否安装。目前,家庭安装不多,只是部分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在交接时,有关验收单位把是否燃气报警器作为验收合格的标准之一。
来源: 深圳晚报 编辑: 申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