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0-06 10:1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核心提示:
大梅沙倚天阁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设施不完善,将开发商平×投资公司、某实业公司诉至法院。近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开发商移交小区资料、建设物业管理用房、补建车位和补建小区泳池过滤系统、清理小区架空层建筑垃圾等诉讼请求。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建设商业用房、公共垃圾用房、人行步道等诉讼请求。这是《物权法》实施后盐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业主起诉开发商
原告诉称,从2004年12月起,各业主陆续入伙倚天阁。原告发现小区存在诸多问题,急需改进,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平×投资公司和被告某实业公司向原告移交倚天阁的规划图等文件资料;提供倚天阁的物业管理用房;提供商业用房;完成倚天阁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包括:建设已经规划审批的人行步道、围墙、减少的37个车位,建设和完善小区安全监控、消防、报警系统、建设小区避雷设施、完善小区电梯设施、建设退台式无边界泳池及泳池过滤清洁系统、公共垃圾用房、清理小区架空层建筑垃圾;同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