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9-28 08:3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破冰”阿勒泰
新疆阿勒泰明年1月1日将实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业内评价其为中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提供了“良好范本”
深圳新闻网讯 从乌鲁木齐北行,穿过大约700公里的茫茫戈壁和荒漠,阿勒泰出现在眼前。这是一座依河而建西北边陲小城,以美轮美奂的“人间净土”喀纳斯风光著称。
长久以来,这里并不为人瞩目,直到一部地方性文件的出台。 这份名为《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简称《规定》)的阿勒泰地区文件要求,2009年1月1日开始,当地官员须将自己全部财产收入申报,并通过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引入问责机制。
在我国,该文件第一次把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将以往“内部”监管惯例拓展为全民“公开”监督。因此,文件甫一露面便备受称赞,“阳光法案”美誉广为流传。
中国的“良好范本”
这份由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制定的《规定》共有8章23条,内容并不繁杂。然而却每每生辉,几近处处“破冰”。
从申报对象着眼,按照《规定》,阿勒泰地区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4套班子主要领导首当其冲,同时,也涵盖地区法检两院、地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县(处)级领导。
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实权”工作人员。例如地区法院、检察院依法享有独立办案资格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公安侦查员,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管理公共财物的科级干部也要申报,总数近千人。
相对于我国目前监控公职人员财产主要依据,即199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申报的主体范围不在限定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有“实权”的科级干部第一次包含在内。
阿勒泰地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章新军解释说,“权钱交易的前提是有权”。因此,这次对申报主体的界定主要看其是否有权,而不再只看行政级别。有些官员级别不高但掌握实权,容易腐败,所以这些官员也应该申报。
此外,从申报范围和种类分析,《规定》也频有突破。
按照《规定》,官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股票、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如中彩)等形式获得的财产也必须申报。官员包括家庭成员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要申报。
与1995年的文件相比,该《规定》对官员需要申报的财产不在只限定个人收入和劳务收入。“财产”的范畴被扩大到股票证券等领域,完成了对以往的“收入申报”向“财产申报”的本质飞跃。
申报内容将通过当地媒体、网站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各界举报。电视台、电台、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新闻机构在申报对象受到严重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后可申请查阅、使用其秘密申报材料。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认为,《规定》有两大创新:第一,它要求官员申报的是财产,而非仅仅是收入。第二,它确立了要公开公示,而不是像以前“内部监督”般“流于形式”。由此,业内评价认为,这一破冰之举,实为中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提供“良好范本”。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 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