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9-27 14:4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聘任制公务员退休后又多一份保障。记者昨日(26日)获悉,市人事局、财政局和劳动保障局近日联合出台了《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计划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政府根据其履职情况,考核合格以后由财政每月按该公务员工资的一定比例向专门为其设立的个人账户缴交职业年金,实施的对象是深圳行政机关所有聘任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作人员)。
职业年金缴费比例确定
《方案》规定,财政为聘任制公务员建立专门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聘任单位将职业年金列入部门预算,每月按其缴费基数和比例向账户中缴交资费,聘任制公务员个人不需缴费。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为其每月税前工资收入,缴费的比例暂定为8%,以后可根据深圳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替代率等指标必须与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相适应,使聘任制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及企业员工退休待遇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
职业年金参照企业年金运营
聘任制公务员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计划分别属于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社会保险模式,其在职期间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分别进入社保基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后分别从社保基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提取养老金、年金。
在职业年金的管理上,《方案》规定,职业年金由财政纳入专户管理,委托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负责职业年金的收缴、日常管理和计发。在确保职业年金安全的基础上,职业年金可参照企业年金进行投资运营。聘任制公务员在退休以后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待遇的,其职业年金由财政全额收回。
参加年金企业达800余家
据介绍,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目前深圳参加了企业年金的企业达800余家,企业年金总额达到40多亿元。(记者李可心报道)
来源: 深圳晚报 编辑: 申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