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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案开庭

http://www.sznews.com   2008-09-24 08:38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 原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案今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康被诉受贿599万余元及1184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妻王孝琴同案被诉共同受贿97万余元。

  康慧军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妻王孝琴案发前为恒康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公诉书称,1993年至2007年8月,康慧军在先后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单位全面工作或分管区政府经贸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为上海香溢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仁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徐大庆、黄新农、徐鹤荣、何炜等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王孝琴收受这些单位、个人提供的钱款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受贿数额总计599万元,王孝琴参与受贿97万元。康慧军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及其合法收入和能够说明来源的所得计2673万余元,尚有价值1184万余元的财产,康慧军未能说明合法来源。

  起诉书列举了六项受贿内容:

  一为2004年至2006年间,康在陆家嘴集团担任总经理以及在浦东新区担任副区长职位,多次为其下属何炜在职务安排方面提供帮助。另外,康慧军还拍板将浦东新上海商业城的一幢楼宇改造工程交给何妻陈路萍入股的上海众彩实业有限公司承包。康慧军分别收受何炜港币2万元及3万新台币。两项合计人民币2.7万余元。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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