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 -> 深圳新闻 -> 深圳要闻

深圳社保局明确异地就医规定 市民转诊广州可刷卡记账

http://www.sznews.com   2008-09-05 07:45  深圳新闻网    【字号:  

 

相关新闻

40种疾病可市外转诊

晶报讯(记者 孙妍 实习生 边小玉 通讯员 王彤) 今后,市民患肺结核、重症肝炎等40种疾病,可赴市外转诊治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昨天表示,转诊医疗机构需与转出机构同级或为非营利性机构。

市社保局公布的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中医院、市东湖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宁医院等9家)转诊病种共计40项,其中,市级综合性医院(含市中医院)转诊病种13项。具体病种包括重症肝炎、不明原因下消化道出血、痉挛性脑瘫、肺结核手术治疗等。(具体病种详见:http://as170.szsi.gov.cn/szsb/20080901/tz1.doc)。

市社保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需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并由主诊医生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记者 孙妍 实习生 边小玉 通讯员 王彤)

来源: 晶报  编辑: 小月

   上一页   1   2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复制地址】【订阅深圳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