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9-03 07:5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失业保险:
一部分基金“人走钱走”
转入人才流入地社保机构
课题组报告称:“发放失业金可采取模糊计算方式,个人若在调出地未领过失业金,那么当人才流入新的地区,一部分失业保险基金也应跟随个人,从流出地社保机构随个人转移到流入地社保机构。”
例子:C君共工作24年,前22年在广州,后前往上海。C君离开广州时应办理失业保险转出手续,由广州社保局将C君22年的失业保险转入上海社保局,当C君在上海工作2年后失业时,由上海社保局发给C君24个月失业金。
专题撰文/记者柳建云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编辑: 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