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9-03 07:3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住房按揭合同是否有效?
招商银行蛇口支行的代理律师在法庭陈述中表示,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都有被告的亲笔签名确认,说明按揭合同有效,被告业主没有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存在违约责任,所以要求被告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且银行享有依法处置抵押物的权利。
被告则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银行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合法合同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同时,银行在放款时也没有任何通知和本人进行确认。所以,被告认为假按揭合同应判无效,应该撤销。
国基公司破产清算小组也作为本次庭审的第二被告进行了陈述,清算小组负责人赵健承认国基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确存在通过假按揭从银行套现,通过清算小组的调查,被告在第一次断供前确实不知晓已贷款事实。
“选择断供不明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收益稳定、成长性好,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必争之地,所以各商业银行在争抢市场份额的过程中存在“冒进主义”。我国银行经营个人信贷的时间不长,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往往和市场脱节,所以对房地产开发商、地产中介以及借款人的审查不到位。“当然也不排除银行工作人员的内外勾结行为。”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指出,业主选择断供是不明智的。如果业主选择断供,那么银行可以依照合同向银行提起诉讼,查封断供房产。断供业主的个人信用也将受到影响。至于合同之外的事情,比如银行工作人员存在失职和违法,可以调查清楚事实,对其进行处罚,触犯法律者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涉及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问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杨大正 马芳)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