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9-01 07:54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监管保护人民通信权利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旨在保护广大用户基本通信权利,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监管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和服务标准,为我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提供的基本邮政服务。其业务范围包括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业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邮政企业在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提示用户有关免除或限制邮政企业责任的内容。邮政企业还应当向社会公布用户投诉电话,配备受理投诉人员,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处理结果。(记者 杨维汉)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