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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保险费也要扣缴个税

http://www.sznews.com   2008-08-26 14:52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周文 通讯员 陈苑 张莹) 为外籍雇员支付境外保险费也要在国内扣个人所得税吗?日前,增城市某国际学校为外籍雇员支付境外保险费而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增城市地税稽查局责成补代扣代缴2005~2006年外籍雇员个人所得税16.88万元。

为外籍雇员境外买保单应申报

据介绍,增城地税稽查局对该学校账目检查时发现,该学校于2005~2006年在“福利费-保险”科目中列支外籍雇员保险费用合计73.6万元,经核查该保险费用为该学校为其外籍雇员向境外保险公司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未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境外保险费,凡以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名义已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均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应并入雇员当月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 综合  编辑: 李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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