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8-26 09:2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赖良青 实习生 郑创彬 通讯员 吴波 陈根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同一个片区连续作案3起,抢劫3名青年女子,并于抢劫得手后强奸其中的两名女子。
近日,由南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性抢劫、强奸案,南山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王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7年8月30日13时40分许,王某来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联想大厦西侧,见青年女子曾某单独一人在前面行走,便上前从后面用手勒住曾某的脖子将其拉进旁边的草丛中,后乘曾某昏迷之后抢走曾某身上财物。王某得手后趁曾某未醒之机,强行与曾某发生性关系。
来源: 晶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