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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宗政府信息公开案开庭 司法局成被告

http://www.sznews.com   2008-08-26 09:38  深圳新闻网    【字号:  

 

司法局:已就原告提出政务公开申请及时答复

深圳市司法局就乔先生诉司法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进行答辩称,司法局已于6月25日对原告6月4日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依法进行了答复。深圳市司法局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对事件前后进行了详细地说明:

6月4日,原告乔先生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提交《关于要求深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的申请》,并电话告知深圳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该负责人即交代司法局负责外网网站信息维护的工作人员黎某跟进此事。

因其间司法局网站后台不能及时下载网上文件,工作人员请原告把在政府在线提交的政务公开申请发到其工作邮箱。原告同意,并于6月10日向黎某的电子邮箱发送《关于要求深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的申请》。原告乔先生6月4日与6月10日的申请为同一内容。

司法局收到原告关于申请政务公开的邮件后,按办文程序交相关工作部门办理,形成了《关于乔某申请政务公开事项的回复》,并交由黎某于6月25日将上述回复通过其邮箱成功发送电子邮件到原告电子邮箱。

司法局在答辩词中表示,上述答复是在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自原告6月4日首次向司法局提交《关于要求深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的申请》的电子邮件起,至6月25日司法局将《关于乔某申请政务公开事项的回复》发送电子邮件到原告电子邮箱止,办理时间未超过15个工作日。

司法局代理律师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司法局对原告要求政务公开的申请及时进行了答复,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要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李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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