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8-26 08:1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第二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接受申报
预计发债企业和金额均超首批
(记者 胡佩霞)记者昨日获悉,2008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组织申报工作进展顺利,目前从汇总情况看,中小企业对集合债券很积极。一些获悉发债信息并有需求的企业,已开始积极申报。这是继去年全国首创中小企业集合债后,我市启动的第二批中小企业集合债。据有关负责人透露,9月15日申报工作终止,估计本次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债金额和发债企业数量均会超过首次。
据了解,本次债券发行担保方式有所改变,首次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国开行担保,深圳市几家主要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今年的中小企业集合债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3家担保机构共同为本期集合债券发行提供担保,深圳市政府设立的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增信资金提供再担保。由于担保方式发生变化,凡申请发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需首先获得上述3家担保机构的担保通过。
据介绍,企业发债所筹集资金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可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收购产权(股权)、调整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但具体使用比例有进一步要求。
此次集合债券发行的总额度,将根据我市中小企业实际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债券期限为3年,每年付息一次,本金在第3年偿还。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债券利率将依据市场化原则,根据债券评级结果及债券市场情况最终确定。申请企业大致包括如下条件:必须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是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申请企业的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申请企业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等。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