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8-26 07:4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吴欣)夏先生等4名的哥今年3月突然被公司宣布解除承包合同,公司方面给出的说法是他们1年内违章超过5次,违反了公司有关管理规定。4名的哥认为这一做法完全没有法律依据,遂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
夏先生等4名的哥诉称:他们分别在2004年6月与深圳市某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出租车承包合同》,合同有效期5年,公司向每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8万元(其中包括押金5万元)。合同签订后,深圳市某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这些车辆的营运。今年3月8日某实业有限公司以夏先生等4名的哥“年度违章记录超过公司规定”为由,宣布解除了这4辆车的承包权,终止承包合同,承包押金不予退还。
来源: 晶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