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8-25 16:2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双福公司强拆为保工期
昨日上午,双福公司办公室主任朱德崇代表公司,就为何破门强拆蒲寒住宅的原因和理由进行了介绍:拆迁之前,双福公司确实未与蒲寒见过面,也未与蒲进行过协商。原因是,去年下半年,中保公司代表41户居民,与双福公司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共识。蒲寒虽离开中保公司,但可享受同等优厚待遇。公司认为,按此优厚的拆迁安置补偿,并未损害到蒲的既得利益。由于蒲寒拒绝交出房门钥匙,而政府又限期6月30日前必须全部拆除危楼。为抢工期,公司向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有关部门要求公司按法律程序作财产保全后,可强拆。于是,公司请来公证处、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对蒲家的东西进行了财产保全后搬离保存。“如不强拆,工程根本无法实施,我们也不可能将工程停下来等她一个人。”朱坦言。
律师说法 开发商此举违法
内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认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即使强制拆迁也应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对私有财产进行处置。双福公司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张杰说,双福公司应当与蒲寒达成一致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对蒲的房屋进行拆迁。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双福公司可以依法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裁决,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拆迁。本案中,双福公司没有按照这样的程序进行,其行为显然违法。(记者 杨元禄 高冰洁 文/图)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庄浩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