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8-25 08:2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A区A233室,电话:82108291,82108615,13149911818。邮编:518035)反映公示对象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影响任职的,依法取消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8月25日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李晓蕾